根據原先政府部門出臺的《關于優化我市出租小汽車運價結構和油價運價聯動機制的通知》相關規定,經市政府批準,深圳綠色出租小汽車將自2011年3月15日零時起,提高燃油附加費征收標準,由現行每車次向乘客收取1元增加至2元。如果在3月15日后,深圳93號汽油銷售價格回落到7.14元/升以下,則按相關規定,在兩個月的觀察期滿后,對燃油附加費征收標準進行反向調整。
對于增收燃油附加費,“綠的”司機認為,在一定程度上有助減少營運壓力。按照每天載客40次左右計算,一天即可增加約40元收入。但司機們也普遍擔心,燃油附加費突然上調,令“綠的”和藍牌車的收費差距進一步拉大,乘客未必愿意接受,“可能有人愿意給,有的人就不愿意,不是每個客人的都能收得到”。
近期有媒體曝光,關外“綠的”不打表現象十分普遍,影響深圳出租車行業形象。對此,昨日參加座談會的“綠的”司機們認為,這主要是因為非法營運車輛已對“綠的”市場形成沖擊。“像我們堅持打表的,一個月比那些不打表的,收入差不多少2000~3000元”。